广州市2003年上半年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广州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党政群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面向社会(全国范围)公开招考。市直机关主要招收外语、法律、工科和理科的力学、数学、物理类专业。除收容遣送单位的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外,其余职位均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学位证书,200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同时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
本科以下学历(含本科)报考者年龄限30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5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招考大专学历的职位仅限广州市生源或广州市户口。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中,在职教职员工报考还必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招考办法
(一)报名地点:广州赛马场(广州市黄埔大道668号)。
(二)报名时间:2003年2月16日至2月17日共2天。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30分。
(三)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少于3人报考不予开考。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有《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不进行“职位匹配性测试”的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有部分职位需要对报名者进行“职位匹配性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或相关要求。
(五)经审查同意,或经测试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加盖同意章后,由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笔试用书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国指定用书《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笔试时间:2003年3月1日上午9:00-11:00。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阅卷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按所有参加笔试考生50%的比例在全市统一划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
面试时间:2003年3月18日至20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考核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5确定体检范围;达不到1:5比例的,按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首批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录用人数的1:2确定。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五、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确定的体检范围内依次替补人选。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此次公开招考的有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广州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gzpi.gov.cn/)
广州党建网(http://www.gzdj.gov.cn)
广州市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南方人才网(http://www.job168.com)。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事局
二ОО三年一月二十二日